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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新闻发(2)
一种情况是已纳入税务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里会有主管税务机关的信息,办理注销登记时,工商部门会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一种情况是已纳入税务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里会有主管税务机关的信息,办理注销登记时,工商部门会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因此,这类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税申报,填写《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我们国、地税实现联合办税,信息共享,因此,个体工商户以向国税局、地税局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通过信息共享,另一方税务机关也会实时收到申请信息,双方税务机关依据申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清税完毕后由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局、地税局清税结果向个体工商户统一出具《清税证明》,个体工商户凭《清税证明》向工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另一种情况是未纳入税务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工商局申请注销。
3.中国吉林网:你好,我是中国吉林网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吉林省国税局易凯副局长,“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在办税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易凯:
(1)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接受纳税辅导,申请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
(2)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3)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已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应于申请注销登记时完成清税申报。
(4)被税务机关公告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尽快办理解除税务非正常事宜。
(5)如在办理涉税事项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拔打咨询电话:12366。
4.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你好,我是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我想请问省工商局刘顺昌副局长,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刘顺昌:
推进这一改革:
一是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二是有利于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有利于加快推进推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
五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这项改革遵循了三项原则:
一是便捷高效,就是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次数,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个体工商户登记。
二是规范统一。就是按照优化的原则,整合工商和税务原来各自的登记流程和规范,制定“两证整合”后的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工商和税务部门都将共同遵守。
三是统筹推进。就是按照推行一窗受理的原则,将“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与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最终实现公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参与诚信体系建设。
5.守望都市:我是守望都市经济生活版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省法制办的庞佳副主任,“两证整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然会涉及到一些政策法规的变化,在这方面有什么应对之策吗?
庞佳:
在政策法规调整变化方面,我们将主要提供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项保障措施,就是要承接上位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修改或废止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确保我们的改革于法有据,确保“两证整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此基础上,根据《立法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启动地方立法工作。
第二项保障措施,就是抓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两证整合”工作不相适应的省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清理工作,扫清障碍。第三项保障措施,就是抓好“两证整合”推进过程中的法制保障。对有关《两证整合》的政策文件和推进措施,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给出明确的审查意见,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6.吉林日报:我是吉林日报的记者,我想请问省工商局刘顺昌副局长,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登记制度?它与改革前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有什么不同?
刘顺昌: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原来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两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登记形式,改为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与改革前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相比,实施“两证整合”后,为满足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和管理的共同需求,在登记内容和登记程序上做了调整,在数据传输上做了规定。
一是在登记内容上,为满足税务部门的需求,登记文书和采集数据项有所增加。虽然登记文书和采集的数据项有所增加,但却能一次完成工商和税务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和日常管理所需资料,也省去了个体工商户再去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登记事项的程序。
二是在登记程序上,对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程序做了调整,对改革前的存量个体工商户变更的,比照开业登记流程办理,对改革后的增量个体工商户注销的,一般情况下要在取得税务机关的《清税证明》后办理。